Sunday, 3 March 2013

I love yoga!


朋友是球迷,見我在上一篇文提及 72 歲的 Alex Ferguson 帶領曼聯屢奪佳績,他說:「 Alex Ferguson 固然寶刀未老,他亦很重用年長的球員。」他說的,是 39 歲的 Ryan Giggs。職業足球員十多歲便開始運動員身涯,一般來說,三十出頭已被視為老將。Ryan Giggs 卻以 39 歲之齡再與曼聯續約,絕非「賴死唔走」,而是根本沒需要退--他的體力和表現,大家有目共睹。

在球場上面對比自己年輕一半的球員仍游刃有餘,Ryan Giggs 歸功於:一,勤力;二,嚴守飲食紀律;三,做瑜珈。他說,做瑜珈令他的肌肉更柔韌,給他力量應付每天的足球訓練。聽到他這樣說,我很有共鳴,因為我也因瑜珈獲益良多。

我從不是運動健將,從沒有定期地參與某項運動超過一年。我只說得上喜歡間中做運動出一身汗、舒展肌肉,感覺良好。由於是玩樂性質,我從不申請任何會藉,沒興趣每月交會費去迫自己做運動。直至三年前,我跟朋友上了兩堂免費瑜珈課後,便簽約成為中心會員,至今依然每星期到中心上瑜珈課,除了大病或旅行,風雨不改。

瑜珈跟其他運動有什麼不同?為什麼能「脫穎而出」成為我的生活習慣?

鍾情拉筋

本身我就非常喜歡拉筋。約朋友到運動場跑步,我會花十五分鐘拉筋,跑步十五分鐘,然後再花十五分鐘拉筋。朋友笑說:「你是來拉筋,順道跑步的。」我也沒反駁。當時在我的概念裡,拉筋只是頭盤和甜品;直至我上了人生第一課瑜珈,才發現拉筋可以是主菜。做瑜珈,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專心拉筋。

發現與創意

當然,瑜珈並不等同於拉筋,她比拉筋豐富很多。假如我用以前的方式拉筋拉足一小時,很快悶壞。瑜珈一個引人入勝之處,是她讓我不斷發現自己。在瑜珈蓆上,我不需任何工具,只憑身體四肢,竟能做出千變萬化的動作。練習初期,我很驚嘆原來有那麼多動作,是我過去二十多年來都未做過。我一生人當中,從沒想過要將膝蓋放在肩膊上!一個身軀,充滿創意和驚喜。

挑戰與進步

開始時,很多動作在你眼中都是瘋癲的,你會想:「黐線!我一輩子都不會做得到。」但只要你放下這種想法,一次一次去嘗試,到某天你忽然做到那動作,你就會好想天天做,天天去感受「原來我都做得到」。當你重複做着某套動作,親身感受到自己愈做愈穩定、愈練愈持久,這種體質上的進步是眼看得見、手觸得到的。原來,身體不一定隨着年齡增長而衰退,身體是可以愈來愈強壯的。

不比較、不競爭

上述因克服困難帶來的滿足感,只是附帶的禮物;進步或退步,並非練習瑜珈的重點。很多導師都會提醒我們:「不必跟別人比較,每個人的身體都不同;也不必跟昨天的自己比較,我們每天的狀態都不同。只要專注於呼吸的節奏,專心做好目前的式子即可。」

我向來不大熱衷於比賽,對鬥高分的球賽、鬥快鬥遠鬥高的田徑運動,興趣不大。瑜珈練習可說幾乎沒有競爭元素。其他很多運動,我們難免會將專注力放在身體以外的那個網球、那個龍門、那些欄杆、那個對手;但在瑜珈蓆上,我們只須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身體。這是我鍾愛瑜珈的一大原因:一般來說,大家都等病倒了、受傷了才會給身體一點點關注;健康的時候,多少人會去關心自己的身體?可憐的身體,日以繼夜不辭勞苦服務你,實在值得你花點時間去細心聆聽她啊。

喚醒與更新

幾乎每次上瑜珈課後,我都肌肉痠痛。有人問:「你每星期都做,還會痠痛嗎?」由於每次都會做一些從未或很久未做過的動作,因此,是幾乎每次都會痛。這種肌肉痛楚令我非常滿足,因為這代表我喚醒了沉睡多年的肌肉。身體其實很多很多組肌肉,是平日不會用到的。有些甚至可能十年、二十年、一生人都沒有用過。練習瑜珈時千變萬化的動作,替我喚醒她們,給她們按摩,激發她們咿咿呀呀地呻吟。爽!

治療與排毒

Cobra Pose
做瑜珈,有時的確像「扭毛巾」一樣將身體扭轉再扭轉,有些動作甚至能按摩到內臟,有助排毒。不過,不是所有瑜珈動作都要將雙腿放在肩上那麼瘋癲。一個簡單動作如「眼鏡蛇/Cobra」(俯臥,屈肘,雙手手掌於兩邊肋骨旁平放,輕觸地面,運用後背肌肉慢慢抬起上半身),已能有效地鍛鍊下背肌。

現代人經常坐在辦公室對着電腦屏幕,下腰背肌因長期受壓而肌肉痠痛,是困擾很多都市人的問題。為了令背肌經常獲伸展,我閒時在家亦會做「Cobra」或其他鍛鍊背肌的動作。漸漸,瑜珈治好了困擾我多時的下背肌肉痛楚。

根基與平衡

人生來就會呼吸,我從來沒想過呼吸也需要練習。然而,學懂控制呼吸可說是瑜珈的基本功。每一個動作的節奏,都以多少個呼吸作標準。很多需要平衡的瑜珈式子,更加講求穩定的呼吸。這種呼吸練習讓我回歸根本,專注於一呼一吸、一呼一吸,彷彿提醒着我:身體和心靈才是我的根基,我必須回到這裡,才能走得更遠。久而久之,在日常生活遇到衝擊,我也會深深吸氣和呼氣。我明白到,「深呼吸」不止是一個動作,而是一種提醒。

冥想與信仰

有說,古時印度人做瑜珈其實是為了冥想。如果你試過盤膝坐着冥想三十分鐘,麻痺的雙腿會令你明白,冥想前的確需要大量伸展肌肉的運動,以鞏固你「坐定定」的耐力。每次在家練習瑜珈後,我會盤腿靜坐15 分鐘。如果瑜珈練習是落田耕種的話,之後的冥想就是收成期吧。每天利用十多分鐘去梳理和照顧一下自己的感受,實是明智之舉,一點不奢侈。

冥想在很多香港人眼中依然是一件怪怪的事,當我告訴別人我會冥想,他們要不就覺得我很有趣,要不就以為我信佛教或印度教。其實,做瑜珈和冥想可以完全與宗教無關,但對我來說,這同時亦是非常接近追求信仰的一種修練--透過瑜珈和冥想,我在尋回根基,to get in touch with my body, to get in touch with my thoughts, to get in touch with my soul.

Monday, 25 February 2013

一起往逆時針方向闖!


與朋友吃飯閒聊,E 說起感情不順遂,慨歎一句:「都三十歲人那麼老了,就是遇不到對的人。」我反對:「三十歲很年輕!才剛剛開始了解自己,有很多很多事情可以試,前面一片光明!」但在座所有過了二字頭的女士都跟 E 一樣,覺得自己老了,沒人要了,沒希望了。

神經病。

我是由皮膚至內臟至靈魂都覺得很年輕,感覺人生才剛開始。我說:「我爸媽踏入六字頭了,我也不覺得他們老。我常常想,才六十歲啊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可以學、可以發現。」朋友們都笑說:「你受英國人影響嗎?思想像個鬼婆。」

如果這真是文化差異,這確是我們應向西方人學習之處。中國人太習慣以年齡定義人生(define ourselves by age):二十歲成名,三十歲成家,四十歲成功,五十歲成富,六十歲成仙……在西方,衝破這些框框的例子俯拾皆是。

看《色慾都市》令我最深刻的是 Samantha Jones,五十多歲的她從不妄自菲薄,單身時總是積極地四出獵食,拍拖時則極盡心思享受戀愛情趣。某次她為了給男友驚喜,安排了一頓壽司宴,將一件件壽司和刺身放在自己的裸體上,等他回來細味品嚐。

我說出這情節時大家笑說:「你第一個想到的竟是 Samantha Jones!一個虛構的人!」

當然,真實例子更加啟發人心。
  • Tina Turner 於 08 至 09 年間,以 69 歲之齡於美國和歐洲 40 多個城市巡迴演唱。
  • 曼聯經理人 Alex Ferguson 今年 72 歲了但仍帶領球隊屢獲佳績,愈做愈出色。
  • 77 歲的 Woody Allen活躍影壇,繼續以一年一齣的節奏拍電影。
  •  John Glenn 以 77 歲之齡,成為史上最老的太空人。
  •  法國女星 Emmanuelle Riva 以 85 歲之齡憑電影 Amour 角逐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是有史以來最老的女星獲此提名。
  • George Bush 跳降傘慶祝 85 歲生日。
  •  David Attenborough 主持 BBC 野生動物節目 60 多年,今年 87 歲的他依然在主持節目,比不少野生動物還生猛。
  •  管理學大師 Peter Drucker 活了 96 年,出版著作共 39 本,當中超過一半都是 60 歲後寫的。
例子還可以繼續舉下去:Paul McCartney、Bob Dylan、Grace Jones、Tom Jones……

我曾經很羨慕年紀輕輕就有成就的人,例如韓寒、張愛玲、Natalie Portman。大家總是希望成為「最年輕的得獎者、最年輕的女作家、最年輕踏足北極的人」。政治舞台愈趨年輕化,2008 年 47 歲的奧巴馬成為美國總統,2010 年 43 歲的卡梅倫成為英國首相,彷彿愈年輕愈有賣點。

張愛玲說過一句「成名要趁早」,被人quote 完又 quote。其實我想問:為咩要咁早呢?比賽鬥快嗎?我變了。變得非常欣賞七八十歲仍然活躍地創作、付出、發掘自己、發現世界的人;認為「最年老的得獎者、最年老的女作家、最年老踏足北極的人」更難得。

我不是鼓勵人學 John Glenn 那樣 77 歲上太空、或像 George Bush 那樣跳降傘慶祝 85 歲生日。不是人人受得了。

不過,這些人物總教我醍醐灌頂--年齡只是數字!假如閣下每分每秒都提醒着自己「我老了,華衣不該穿了傻話不該說了荒唐事不該做了」,那你不僅會老得很快,而且應該好快死。相反,放低那個數字,隨心而行,珍惜光陰和健康去做自己想做但未做的事、想學但未有時間學的東西、想去但未有機會去的地方,總勝過待在家裡天天提着自己有多老。

放低年齡,並不等同自欺欺人。心理學家 Ellen Langer 於 1979 年做了一個叫 Counterclockwise 的研究,安排老人家「回到」 1959 年,讓他們在與 20 年前一樣的環境生活一星期,聽當年的音樂、看當年的新聞、跳當年流行的舞。結果這班老人家不僅心境開朗了,連體質都比一星期前改善,變得更強壯更有活力。

2010 年,BBC 將這個實驗重做一次拍成節目,讓六位於二十或三十年代出生的名人回到 1975 年,於他們當年的家居環境生活一星期。當時 88 歲、中風 18 個月以來一直依仗枴杖走路的 Liz Smith,實驗期間首次放下枴杖慢慢走,享受着 1975 年的時光。

當你身邊的家人、朋友、醫生、看護,以至整個社會都不停提醒你--你有多老、身體有多壞、多麼需要別人照顧,原來不僅影響心情;你的身體竟然會跟着調節,把體質變差,以配合這些「期望」。

這令我更加相信,我們不應讓年齡 define 人生。

當我苦惱着如何將這種彷彿很西方的概念帶回家時,恰巧到戲院看了台灣紀錄片《不老騎士》-- 17 個平均 81 歲的長者於 2007 年騎着電單車環島遊 13 天。他們不是體壇健將不是 John Glenn 不是 George Bush,而是平凡不過的老人家,當中不少人有心臟病、患過癌,肌肉痠痛高血壓等更不在話下。

這件事若在美國發生或許不算什麼,但在台灣這個華人社會,這樣做就叫「走得很前」、勇!參加者的兒女很多起初都反對他們參與,覺得他們身體承受不了。但主辦機構和參加者迎難而上,有些甚至不理醫生的勸告,為了一個夢而勇往直前。若其中一名參加者有什麼冬瓜豆腐,主辦機構一定受千夫所指。但我相信,甘心樂意負起重責去幫助別人圓夢的人,一定有好報。過程中,的確有人受傷有人不適有人累得一邊騎電單車一邊睡着了,但最終 17 位長者都滿足快樂地完成了旅程,其中一個伯伯說:「我不再覺得自己老了。」

這電影令我由頭哭到尾,原因之一,是世上有人那麼關心一群老人家的夢想。社工解釋說(大意):他們年輕時為了生活奔波,沒時間圓夢;成年時為了妻兒奔波,沒有機會圓夢;到現在,他們有時間有機會了,社會卻告訴他們:「別做夢了!」

我家父母不也一樣?他們小時候家境貧困,孩提時一個忙着持家一個忙着耕種,可說沒有童年;少年時逃難到香港生活亦不容易,日夜工作維持生計;成家後更是為了撫養兒女一做就是四十年。他們一生都為了別人而奔波;如今女兒自立了,他們都退休了,我實在覺得他們的人生現在才剛開始,終於可以為自己過生活,多好!

可惜,我一人的看法難以抗衡整個社會的觀念。當我身邊 25 歲的朋友都嚷着說自己老了,六十多歲的爸媽難免會感到自己「時日無多、不中用、就快死」。每次他們說這些話我就很傷心。香港女性平均壽命 86.3 歲,男性 80.6 歲;假設爸媽活到 85 歲,難道未來二十年,他們就活在「不中用、就快死」的陰霾中?

Thursday, 21 February 2013

五十元小企劃

踏入新年,英國人提出每天給我五十元,由我將之轉贈給有需要的人。我可用這錢買旗、捐給慈善團體、給路上的乞丐等,但不能給我相識的人。

第一次。我們在柴灣某餐廳吃晚飯,結帳後他首次給我五十元。我踏出餐廳,環顧四周,看到一位婆婆推着載滿紙皮箱的手推車,我遲疑,但知道再遲疑的話就會錯失機會,便鼓起勇氣上前問婆婆,這些紙皮箱是出售的嗎?她說是。我胡亂選了一個,給她五十元。她說:「這個箱破了,你用不着。你買來幹什麼?」我說,我會有用。她說:「但也不必五十元那麼多!」我說沒關係,堅持付鈔五十元。她才高高興興地說謝謝。

第一擊就實驗成功。雖然經過一番爭論,對方亦欣然接受我的「付款」。我立即跑回英國人身旁,告訴他婆婆與我的對話。

第二天早上,英國人再給我五十元。後勁不繼。

那天早上我到佐敦工作,甫踏出地鐵站便張開眼睛留意四周會否有目標人物。一個老婦人在二手衣店門前看衣物良久,空手離開,但突然又回頭看剛才看過的衣服,複又離開。我在同一小巷觀察和徘徊了一會,深呼吸後走上前。遞上五十元時,為免太唐突我作了個理由:「我剛拾到這個,不如你拿去吃早餐吧。」她說:「你拾到的,就是你的錢,你拿去買東西吧。」行動失敗。

晚上我將事發經過告訴英國人,他說:「送錢出去原來一點也不容易。」我說:「是啊,我要鼓起很大勇氣,總是心跳加速着走上前,像個傻瓜般給大家作個付出和接受的理由。不過,香港很多人很 proud,自尊心很強,我貿貿然給人家五十元,實在也擔心對方覺得受辱。所以,你這個主意對我來說是一大挑戰--要每天找到有需要、而樂意接受陌生人五十元的人,並不容易。」他說:「你可以捐給慈善機構。」我說,對一個機構來說,五十元太少。我想將它直接交給一個 individual,讓一個人直接受用。

於是,該五十元紙幣一直待在銀包多天,我亦無法將之轉贈有需要的人。我相信英國人亦已漸漸淡忘這個小企劃(project),但我沒有。直至最近,上班途中看見一個老伯拿着枴杖,坐在未開門的店舖台階上;看樣子他並非行乞,只是坐在街上休息。他雖未至於衣衫襤褸,但一點不光鮮,在寒風中亦見單薄。我拿出錢包裡的五十元,回頭走到他身邊,說:「伯伯,這五十元給你買東西吃。」句子未說完,他已連聲說「謝謝」。行動成功。

雖然五十元不算什麼,但每次成功將它交給(看下去)比我有需要的人,我都感到幸福又溫暖。即使至目前為止我前後只三次捐出五十元,但這個五十元小企劃令我記得常常張開眼睛、打開心靈,注意身邊有否有需要的人,亦提醒我:只要我願意,我擁有很多付出的條件、自由和空間。

Sunday, 3 February 2013

裸辭


人生第一次「裸辭」,寫篇文章作記念。

我才剛學會這內地用語,就趁機活學活用。可以簡單以兩個字概括「未找到工作就辭職」這狀況,很方便。

由於希望盡快幫公司請到代替我的人,所以辭職後將招聘廣告廣傳。大家首先很訝異我辭職,說:「你看起來做得很開心,跟同事又融洽,我還以為你會一直做下去!」

驚嘆完畢大家就問同一個問題:「你到哪裡去?」我答:「沒有到哪裡去,裸辭。」大家更加驚訝,連忙問:「你結婚嗎?」我答:「不是啦,我懷孕了,四個月了,打算在家休養。」剛生育一個月的 C 聽後歡呼一聲,並說:「你需要什麼育嬰用品,我都可以留給你。」我還說:「實在太好了,可節省不少,謝謝你!」

想不到我裸辭會令人那麼意外,意外到寧願相信我未婚懷孕。

由畢業到現在,我每次都是等找到下一份工作才請辭。這樣工接工,雖然給我一定安全感,但無奈舊僱主往往想我留低直至新人上任、新僱主則多等一天也嫌多,兩者夾攻下我總無法在展開新工作之前停一停,人生彷彿永遠沒有停頓。我甚至試過星期三 last day,星期四 first day,中間連一天之隔也沒有。實驗證明,這樣做是會令人心理失衡的。

那時但凡聽聞身邊有人裸辭,我既羨慕他們的決心,又欣賞他們的勇氣,然後心想為什麼我就是不敢?既然我在最青春最自由的時候也不敢,而年齡和責任只會與日俱增,恐怕往後的日子,更是想也不敢想。

作戰十年我卻忽然裸辭,方發覺,原來並不需要什麼勇氣。反而覺得天經地義。

工作佔人生很多時日,畢業後往往一做就是四五十載。特別香港人,愛將一份全職工作與「責任心」掛勾,誤指有正職工作才是負責任的人,錯晒。大家都以一份全職工作為生活的軸心,其他想做的事都因工作忙碌而耽擱,就連想放個假安靜地休息都變得奢侈(總會接到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和訊息),彷彿只有逃離香港才能耳根清靜。而變態的是,申請放假外遊兩星期,每每疲累過天天上班--休假前晚晚加班交定功課,休假期間卻還誠惶誠恐擔心上司同事不滿,休假後回到公司更得「補償」休假時未做亦無人代你做的事,打開 mailbox 有三百個未讀電郵亦屬等閒……為了離港兩星期,前後加班兩個月。

人生苦短,是否一定要工接工的做下去?是否一定要圍着「正職」團團轉?是否一定要為滿足別人的期望而疲於奔命?

來到這裡,深深呼吸,我好想關心一下自己的感受,做些自己想做的事,例如閱讀,寫作,陪爸媽吃早餐,做瑜珈,睡到自然醒。

Sunday, 27 January 2013

我選擇,你負責?

某機構大老闆自薦在公司周年晚宴開金口獻唱。當天下午他提早到會場排練,但無論如何都「唔啱 key」。愈接近晚宴時間他愈心焦,不停迫控制音響的工作人員降 key 再降 key,都不合他心意,他鐵青臉孔極盡不滿,說:「唉!你們想累死我!」

表演後他「聽說」自己走音了,四出問責--是否當晚的音響器材欠佳?是否指導他將樂曲降調的歌唱老師弄錯了?是否大家聽錯了?

若不是朋友親身經歷,也難以相信現實中竟有這種人--我走音,找人負責。

現今社會沒有戰爭,沒有極權,沒有盲婚啞嫁,沒有奴隸制度。基本上大部分人到某心智成熟的年紀便開始選擇自己走的路。閣下做的選擇,當然由閣下負責。只是,很多人都忘記這邏輯。

「我走音,你負責」是個較具喜劇效果的事例。不過,很多人平日有意無意間亦會把應負的責任推卸給別人。例子俯拾皆是,相信大家都不會覺得陌生:

事業 
  • 我喜歡文學,媽媽卻迫我讀 law!我過去四年在大學根本不快樂!媽媽浪費了我四年時間!(假如你當年選文學,難度你媽媽會以死相迫?) 
  • 憑我的聰明才智,怎麼就無人賞識?(可能他聰明,但他選擇的那種工作態度卻令自己錯失了不知多少機會。)
  • 公司不重視我,老闆虐待我,我再在這裡待下去會鬱死!(這是打工仔最普遍的抱怨,但很多人抱怨了十年,也選擇不行動,不爭取,不反抗,不辭職,只抱怨……)
  • 這份工把我悶出個鳥來,簡直在磨損我的意志。(除了你自己,世上沒人能真正 motivate你。你卻選擇坐着等人給你挑戰?)
 愛情
  • 他就是不肯用套,我為他墮了三次胎!他怎麼就這麼不負責任?他怎會忍心這樣對我?(除非他強姦,否則,你選擇了妥協,亦選擇繼續讓他這樣對你。) 
  • 我對老婆只有責任,沒有愛情。我每晚跟她睡在一起,但想念的卻是你,我很痛苦。(拜託,你選擇繼續這段婚姻,就別把自己說成受害者,自欺欺人。)
  • 由十八歲到現在,我十年來都在當他的第三者,十年來任何節日他都不能跟我一起過,我覺得自己很賤……(雖然她泣不成聲地問:「為什麼他這樣虐待我?」我心裡卻好想問她:「為什麼你這樣虐待自己?」)
人人也會抱怨,人人在軟弱時也會傾向把自己視作受害者。我不是批評別人抱怨。我只是驚訝,有些人病態地抱怨十年八載,卻不去作出任何行動、任何改變。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如果你已為同一狀況抱怨了一段日子,不妨想想自己的選擇。來到這境況,是你當天的選擇所推動。今天如何改變這境況,也在於你如何選擇。

所謂「選擇」,不一定指在分手或復合、辭職或留下、買樓或租樓、移民或留港之間作出抉擇。你的每一句說話、每一個反應、每一個表情,甚至每一個呼吸,其實都是你的選擇。
當我愈明白原來每一步皆有選擇空間,就愈不敢胡亂抱怨。因為,是我揀的。

Tuesday, 15 January 2013

病‧假‧


上月20日一則新聞令我印象很深: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間,郵政署一名40歲員工先後以130張虛假醫生紙,向郵局申領632天有薪病假,騙得21.7萬多元薪酬。廉署介入調查,在他寓所找到約900張醫生紙,揭發他在「淘寶網」買醫生紙,並冒簽以請病假。被告承認39項控罪,包括行使及擁有虛假文件,入獄26個月。

一個人不願上班到一個地步,竟冒險犯法坐牢。

這是名符其實的無恥──毫無羞恥之心。兩年間請病假600多天,幾乎沒上過班,白支薪。為了不勞而獲去編織無盡的謊話、造假、欺騙別人同情心、為同僚造成不便、令上司難做、浪費公帑和資源、以身試法……搞咁多嘢,就是因為懶和貪。

這樣偷偷摸摸騙來的病假,有人竟能安心享用。

卻原來,無論在任何機構工作,總會遇到一兩個經常請病假的人。他們沒有極端到買假醫生紙,而是把請病假常規化,就像女性身體周期一樣,每個月總有幾天。我稱之為「常期病患者」。

奇怪的是,「常期病患者」平日與一般人沒有兩樣,一點不比人虛弱,很多還高大健碩,中氣十足,活躍跳脫。

先旨聲明:一般同事病倒,我一定請他保重,勸他在家休息,不要掛心工作。但「常期病患者」既然不自重,我也不會假惺惺。

而其實,他們也沒興趣惺惺作態。上午請病假半天,下午回到辦公室就嘻皮笑臉喧嚷不休。有的更將昨天「病假日」與朋友派對狂歡的相片上載到 Facebook,任同事 like 爆。

我是個信任人的人,總是往好處想。我想,他們未必是無中生有,或許他們只是對「病」下了個非常廣的定義:但凡頭重重、腳腫腫、肚脹胃氣、皮膚痕癢、狀態不好、宿醉、失眠、賴床、眼腫、心情欠佳、和男友爭執、士氣低落、工作沉悶……都算「病」的一種,都需要在家休息。因此,每個月請病假兩三天,非常合理。

令我困惑的是,「常期病患者」往往有豐富社交生活和廣泛嗜好。你間中會聽到他們說:「今晚約了朋友到蘭桂芳飲酒,胃痛也要去!」「傷風又如何?波一定要踢!」「買了戲票,拐着腿走路也得走。」「機票都訂了,我後天一定要上機!未康復也要飛!」

終於明白,「常期病患者」請病假多少天,與健康狀況沒有關係。歸根究底,是 priority 的問題。他們大概將自我感覺排第一、社交活動緊隨其後、將對工作應付的責任排在隊尾、將別人對他們的尊重排在最後,甚至不在列隊中。

對於不自重的人,你無論如何苦口婆心,肺腑之言也只會跌入黑洞。某次我做了個小手術,醫生給我七天病假,但三天後我便上班。一名「常期病患者」看到我的病假紙,問:「醫生給你七天,你為什麼不用盡它?」我說:「我既已康復,知道自己可以工作,便回來。」我的準則向來如是--若非真的無法工作,我亦會上班如常。我是有需要才請病假,不是按醫生給我多少天病假而定。她望着我輕輕一笑。翌日十一時,不見她的蹤影。我致電給她,電話響了很久她才接聽,我明顯吵醒了她。「你為什麼不上班?」她如夢初醒:「吓……哦……不好意思,我有點不舒服,今早請病假可以嗎?」

「常期病患者」還有一個特徵:他們間中會埋怨事業發展不如人,苦苦思量:「憑我的聰明才智,怎麼就無人賞識?」

Sunday, 13 January 2013

領功和認錯


遇過一個上司,當一項任務完成,他總不忘給大家發一個簡單的電郵致謝,表示全靠我們的努力才取得佳績,並將之抄送給他的上司(我們的大老闆)。這簡單一個動作,總是教大家很感動。他讓大家感受到,他樂意將榮耀歸給隊友,大家自然對他心悅誠服,甘心樂意為他效勞。

遇過一個上司,當一項任務完成,他總是有意無意間表示自己付出了不知多少努力和時間,才取得佳績,言談間從不會提及他的下屬。當他的上司(我們的大老闆)稱讚他能幹,他照單全收。這簡單一個動作,總是教大家無言。他讓大家感受到,他大言不慚地將所有功勞據為己有,大家日後為他做事,純粹是工作所需,不會賣力。

遇過一個老闆,任何任務得以完成並取得好成績,他都面不改容地當眾「承認」:「全靠我的好橋」,或「全因我的個人魅力」。若不是親身經歷,我也不相信世上有這種老闆,那麼擅長打擊員工士氣,令所有人明白:「無論我們怎樣努力,他都覺得我們沒有付出過,沒有功勞;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是白支薪的。」

當然大多數人邀功會邀得比較低調。有一次我向同事 H 提出一個建議,他於是將該建議向老闆轉述,並得以順利執行。後來於午餐派對上,老闆大讚該建議,說:「這真是好橋!H,是你提出的吧?你果然是『橋王』!」H 尷尬地笑,默默接受大家的讚美和掌聲。

後來我當上別人的上司,堅持不領別人的功、將功勞歸於合作伙伴、有責不卸、有錯要認。有一次,我的同事 S 在文稿中打錯一個字,由於情況非常趕急,我沒有逐字審閱便着他將該文稿交給報館。翌日見報後發現出錯,我即時向老闆認錯,以隊目身份承擔責任,一個人擁抱了一場七級大地震及之後六場餘震。S 誠心向我道歉,我沒有怪責他;我只說,我也有責任。

不過人總有軟弱時。某天會議中,老闆埋怨他的秘書不夠細心,沒有在其日程中寫清楚某個邀請的酒會和晚宴時間,害他於酒會開始時就抵達,白等一小時才開飯。印象中他所指的邀請是我轉交給秘書的,大概是我沒有分別寫清楚酒會和晚宴的時間,可是我稍一遲疑,老闆已經轉了話題。但我內心很歉疚,因我沒有即時堅定地向大家說:「不是秘書的錯,是我的責任。」當眾還她一個公道。

領功和認錯,都是十分細膩的事情。我稍一遲疑,來不及即時為秘書澄清,其他同事不會知道,只有秘書和我記得,那次我沒有站出來承擔。同樣,S 打錯字的一次,除了我、S 和老闆外,沒人會知道我是自己承擔責任、抑或把責任推給 S。但 S 卻深切體會到我是一個怎樣的人。那次之後,他對我加倍尊重。

H 被讚「橋王」那次,雖然不是他主動邀功,但他選擇不澄清那是我提出的建議--這種事情,除了我和他之外,旁人不會注意到他在領別人的功,但我,卻一輩子記得。假如他當時說出那是我的建議,我對 H 肯定會加倍尊重。

不亂領功、有責不卸、有錯要認,其實是小學甚至幼稚園時學的道理,但很多人踏入職場後卻拋諸腦後。把一切重要的都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