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新年,英國人提出每天給我五十元,由我將之轉贈給有需要的人。我可用這錢買旗、捐給慈善團體、給路上的乞丐等,但不能給我相識的人。
第一次。我們在柴灣某餐廳吃晚飯,結帳後他首次給我五十元。我踏出餐廳,環顧四周,看到一位婆婆推着載滿紙皮箱的手推車,我遲疑,但知道再遲疑的話就會錯失機會,便鼓起勇氣上前問婆婆,這些紙皮箱是出售的嗎?她說是。我胡亂選了一個,給她五十元。她說:「這個箱破了,你用不着。你買來幹什麼?」我說,我會有用。她說:「但也不必五十元那麼多!」我說沒關係,堅持付鈔五十元。她才高高興興地說謝謝。
第一擊就實驗成功。雖然經過一番爭論,對方亦欣然接受我的「付款」。我立即跑回英國人身旁,告訴他婆婆與我的對話。
第二天早上,英國人再給我五十元。後勁不繼。
那天早上我到佐敦工作,甫踏出地鐵站便張開眼睛留意四周會否有目標人物。一個老婦人在二手衣店門前看衣物良久,空手離開,但突然又回頭看剛才看過的衣服,複又離開。我在同一小巷觀察和徘徊了一會,深呼吸後走上前。遞上五十元時,為免太唐突我作了個理由:「我剛拾到這個,不如你拿去吃早餐吧。」她說:「你拾到的,就是你的錢,你拿去買東西吧。」行動失敗。
晚上我將事發經過告訴英國人,他說:「送錢出去原來一點也不容易。」我說:「是啊,我要鼓起很大勇氣,總是心跳加速着走上前,像個傻瓜般給大家作個付出和接受的理由。不過,香港很多人很 proud,自尊心很強,我貿貿然給人家五十元,實在也擔心對方覺得受辱。所以,你這個主意對我來說是一大挑戰--要每天找到有需要、而樂意接受陌生人五十元的人,並不容易。」他說:「你可以捐給慈善機構。」我說,對一個機構來說,五十元太少。我想將它直接交給一個 individual,讓一個人直接受用。
於是,該五十元紙幣一直待在銀包多天,我亦無法將之轉贈有需要的人。我相信英國人亦已漸漸淡忘這個小企劃(project),但我沒有。直至最近,上班途中看見一個老伯拿着枴杖,坐在未開門的店舖台階上;看樣子他並非行乞,只是坐在街上休息。他雖未至於衣衫襤褸,但一點不光鮮,在寒風中亦見單薄。我拿出錢包裡的五十元,回頭走到他身邊,說:「伯伯,這五十元給你買東西吃。」句子未說完,他已連聲說「謝謝」。行動成功。
雖然五十元不算什麼,但每次成功將它交給(看下去)比我有需要的人,我都感到幸福又溫暖。即使至目前為止我前後只三次捐出五十元,但這個五十元小企劃令我記得常常張開眼睛、打開心靈,注意身邊有否有需要的人,亦提醒我:只要我願意,我擁有很多付出的條件、自由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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