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涯令人最回味的,是每年接近兩個月長的暑假。離開校園後成為打工仔,就不再有暑假了。每每想到這裡,就唏噓。
每年十多天的有薪假期,真是要死慳死抵,才儲夠假期去一兩 次旅行。如果想放暑假,還是不能靠單薄的年假。要狠心地裸辭後暫不找工作,放一個長假,才比得上放暑假的心情。而我,開始想放暑假,已是三四年前的事了。只不過我和大部分人一樣,想了一年,又一年,又一年。
2013年1月,終於第一次裸辭。這天才興高采烈地舉杯慶祝,那天卻又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加上身邊總是有人很熱心地告訴我,哪裡哪裡請人,你不如試試看。於是,我又心癢癢求職、面試。想不到那麼順利,還未 last day,就得到一個大好 offer。
不知是幸是不幸,工作與我想像的大相逕庭。但我還是努力嘗試,打算無論如何給大家一年時間,看看有沒有好轉。
直至一天,英國人對我說:「其實你很喜歡這工作啊,你間中的投訴只是鬧鬧情緒罷了,我相信你會長遠做下去。」
我很懊惱。他那麼不了解我嗎?抑或,是我不了解自己--難度我真的享受這工作而不自知?
後來我明白,他故意這樣說是迫我想清楚自己想怎樣,不想我給自己藉口拖拖拉拉。這「激將法」多麼湊效;不出一個月,我就辭職了。
這次也跟上次一樣,還未到 last day,已經有熱心朋友給我穿針引線,介紹工作。我告訴他們,我不急於找工作,我想給自己一個 break。朋友依然熱心,說:「他們不急的,可以等你休息夠才上班啊。」於是我便赴約見面。
所謂的不急,是希望你一兩 個月後上班。
這就是香港。一兩 個月的 break,已經好大件事,好唔對路,好大犧牲。僱主肯等你兩個月,更是菩薩心腸,人間極品,驚天地,泣鬼神。
這就是香港,人類是應該無止境地工作,長時間工作,至死不休。
不過這次,是我第二次裸辭。我決定不再心癢,不再見工。我解釋清楚,這個 break 可能一年半載,總之我暫時不想為它劃上期限。
得到的回應是:咁你即係退休啦。
然後有人義憤填膺地說:「你讀那麼多書,年輕力壯就退休,多浪費!」
如何過生活是浪費,只有自己最清楚。
在大公司賺取不錯的收入,但工作欠缺滿足感,被上司不斷精神折磨,每天得想辦法應付她的橫蠻……這種生活,對我來說才是浪費時間、虛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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