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5 February 2013

一起往逆時針方向闖!


與朋友吃飯閒聊,E 說起感情不順遂,慨歎一句:「都三十歲人那麼老了,就是遇不到對的人。」我反對:「三十歲很年輕!才剛剛開始了解自己,有很多很多事情可以試,前面一片光明!」但在座所有過了二字頭的女士都跟 E 一樣,覺得自己老了,沒人要了,沒希望了。

神經病。

我是由皮膚至內臟至靈魂都覺得很年輕,感覺人生才剛開始。我說:「我爸媽踏入六字頭了,我也不覺得他們老。我常常想,才六十歲啊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可以學、可以發現。」朋友們都笑說:「你受英國人影響嗎?思想像個鬼婆。」

如果這真是文化差異,這確是我們應向西方人學習之處。中國人太習慣以年齡定義人生(define ourselves by age):二十歲成名,三十歲成家,四十歲成功,五十歲成富,六十歲成仙……在西方,衝破這些框框的例子俯拾皆是。

看《色慾都市》令我最深刻的是 Samantha Jones,五十多歲的她從不妄自菲薄,單身時總是積極地四出獵食,拍拖時則極盡心思享受戀愛情趣。某次她為了給男友驚喜,安排了一頓壽司宴,將一件件壽司和刺身放在自己的裸體上,等他回來細味品嚐。

我說出這情節時大家笑說:「你第一個想到的竟是 Samantha Jones!一個虛構的人!」

當然,真實例子更加啟發人心。
  • Tina Turner 08 09 年間,以 69 歲之齡於美國和歐洲 40 多個城市巡迴演唱。
  • 曼聯經理人 Alex Ferguson 今年 72 歲了但仍帶領球隊屢獲佳績,愈做愈出色。
  • 77 歲 Woody Allen活躍影壇,繼續以一年一齣的節奏拍電影。
  •  John Glenn 77 歲之齡,成為史上最老的太空人。
  •  法國女星 Emmanuelle Riva 85 歲之齡憑電影 Amour 角逐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是有史以來最老的女星獲此提名。
  • George Bush 跳降傘慶祝 85 歲生日。
  •  David Attenborough 主持 BBC 野生動物節目 60 多年,今年 87 歲的他依然在主持節目,比不少野生動物還生猛。
  •  管理學大師 Peter Drucker 活了 96 年,出版著作共 39 本,當中超過一半都是 60 歲後寫的。
例子還可以繼續舉下去:Paul McCartneyBob DylanGrace JonesTom Jones……

我曾經很羨慕年紀輕輕就有成就的人,例如韓寒、張愛玲、Natalie Portman。大家總是希望成為「最年輕的得獎者、最年輕的女作家、最年輕踏足北極的人」。政治舞台愈趨年輕化,2008 47 歲的奧巴馬成為美國總統,2010 43 歲的卡梅倫成為英國首相,彷彿愈年輕愈有賣點。

張愛玲說過一句「成名要趁早」,被人quote 完又 quote。其實我想問:為咩要咁早呢?比賽鬥快嗎?我變了。變得非常欣賞七八十歲仍然活躍地創作、付出、發掘自己、發現世界的人;認為「最年老的得獎者、最年老的女作家、最年老踏足北極的人」更難得。

我不是鼓勵人學 John Glenn 那樣 77 歲上太空、或像 George Bush 那樣跳降傘慶祝 85 歲生日。不是人人受得了。

不過,這些人物總教我醍醐灌頂--年齡只是數字!假如閣下每分每秒都提醒着自己「我老了,華衣不該穿了傻話不該說了荒唐事不該做了」,那你不僅會老得很快,而且應該好快死。相反,放低那個數字,隨心而行,珍惜光陰和健康去做自己想做但未做的事、想學但未有時間學的東西、想去但未有機會去的地方,總勝過待在家裡天天提着自己有多老。

放低年齡,並不等同自欺欺人。心理學家 Ellen Langer 1979 年做了一個叫 Counterclockwise 的研究,安排老人家「回到」 1959 年,讓他們在與 20 年前一樣的環境生活一星期,聽當年的音樂、看當年的新聞、跳當年流行的舞。結果這班老人家不僅心境開朗了,連體質都比一星期前改善,變得更強壯更有活力。

2010 年,BBC 將這個實驗重做一次拍成節目,讓六位於二十或三十年代出生的名人回到 1975 年,於他們當年的家居環境生活一星期。當時 88 歲、中風 18 個月以來一直依仗枴杖走路的 Liz Smith,實驗期間首次放下枴杖慢慢走,享受着 1975 年的時光。

當你身邊的家人、朋友、醫生、看護,以至整個社會都不停提醒你--你有多老、身體有多壞、多麼需要別人照顧,原來不僅影響心情;你的身體竟然會跟着調節,把體質變差,以配合這些「期望」。

這令我更加相信,我們不應讓年齡 define 人生。

當我苦惱着如何將這種彷彿很西方的概念帶回家時,恰巧到戲院看了台灣紀錄片《不老騎士》-- 17 平均 81 歲的長者於 2007 年騎着電單車環島遊 13 天。他們不是體壇健將不是 John Glenn 不是 George Bush,而是平凡不過的老人家,當中不少人有心臟病、患過癌,肌肉痠痛高血壓等更不在話下。

這件事若在美國發生或許不算什麼,但在台灣這個華人社會,這樣做就叫「走得很前」、勇!參加者的兒女很多起初都反對他們參與,覺得他們身體承受不了。但主辦機構和參加者迎難而上,有些甚至不理醫生的勸告,為了一個夢而勇往直前。若其中一名參加者有什麼冬瓜豆腐,主辦機構一定受千夫所指。但我相信,甘心樂意負起重責去幫助別人圓夢的人,一定有好報。過程中,的確有人受傷有人不適有人累得一邊騎電單車一邊睡着了,但最終 17 位長者都滿足快樂地完成了旅程,其中一個伯伯說:「我不再覺得自己老了。」

這電影令我由頭哭到尾,原因之一,是世上有人那麼關心一群老人家的夢想。社工解釋說(大意):他們年輕時為了生活奔波,沒時間圓夢;成年時為了妻兒奔波,沒有機會圓夢;到現在,他們有時間有機會了,社會卻告訴他們:「別做夢了!」

我家父母不也一樣?他們小時候家境貧困,孩提時一個忙着持家一個忙着耕種,可說沒有童年;少年時逃難到香港生活亦不容易,日夜工作維持生計;成家後更是為了撫養兒女一做就是四十年。他們一生都為了別人而奔波;如今女兒自立了,他們都退休了,我實在覺得他們的人生現在才剛開始,終於可以為自己過生活,多好!

可惜,我一人的看法難以抗衡整個社會的觀念。當我身邊 25 歲的朋友都嚷着說自己老了,六十多歲的爸媽難免會感到自己「時日無多、不中用、就快死」。每次他們說這些話我就很傷心。香港女性平均壽命 86.3 歲,男性 80.6 歲;假設爸媽活到 85 歲,難道未來二十年,他們就活在「不中用、就快死」的陰霾中?

Thursday, 21 February 2013

五十元小企劃

踏入新年,英國人提出每天給我五十元,由我將之轉贈給有需要的人。我可用這錢買旗、捐給慈善團體、給路上的乞丐等,但不能給我相識的人。

第一次。我們在柴灣某餐廳吃晚飯,結帳後他首次給我五十元。我踏出餐廳,環顧四周,看到一位婆婆推着載滿紙皮箱的手推車,我遲疑,但知道再遲疑的話就會錯失機會,便鼓起勇氣上前問婆婆,這些紙皮箱是出售的嗎?她說是。我胡亂選了一個,給她五十元。她說:「這個箱破了,你用不着。你買來幹什麼?」我說,我會有用。她說:「但也不必五十元那麼多!」我說沒關係,堅持付鈔五十元。她才高高興興地說謝謝。

第一擊就實驗成功。雖然經過一番爭論,對方亦欣然接受我的「付款」。我立即跑回英國人身旁,告訴他婆婆與我的對話。

第二天早上,英國人再給我五十元。後勁不繼。

那天早上我到佐敦工作,甫踏出地鐵站便張開眼睛留意四周會否有目標人物。一個老婦人在二手衣店門前看衣物良久,空手離開,但突然又回頭看剛才看過的衣服,複又離開。我在同一小巷觀察和徘徊了一會,深呼吸後走上前。遞上五十元時,為免太唐突我作了個理由:「我剛拾到這個,不如你拿去吃早餐吧。」她說:「你拾到的,就是你的錢,你拿去買東西吧。」行動失敗。

晚上我將事發經過告訴英國人,他說:「送錢出去原來一點也不容易。」我說:「是啊,我要鼓起很大勇氣,總是心跳加速着走上前,像個傻瓜般給大家作個付出和接受的理由。不過,香港很多人很 proud,自尊心很強,我貿貿然給人家五十元,實在也擔心對方覺得受辱。所以,你這個主意對我來說是一大挑戰--要每天找到有需要、而樂意接受陌生人五十元的人,並不容易。」他說:「你可以捐給慈善機構。」我說,對一個機構來說,五十元太少。我想將它直接交給一個 individual,讓一個人直接受用。

於是,該五十元紙幣一直待在銀包多天,我亦無法將之轉贈有需要的人。我相信英國人亦已漸漸淡忘這個小企劃(project),但我沒有。直至最近,上班途中看見一個老伯拿着枴杖,坐在未開門的店舖台階上;看樣子他並非行乞,只是坐在街上休息。他雖未至於衣衫襤褸,但一點不光鮮,在寒風中亦見單薄。我拿出錢包裡的五十元,回頭走到他身邊,說:「伯伯,這五十元給你買東西吃。」句子未說完,他已連聲說「謝謝」。行動成功。

雖然五十元不算什麼,但每次成功將它交給(看下去)比我有需要的人,我都感到幸福又溫暖。即使至目前為止我前後只三次捐出五十元,但這個五十元小企劃令我記得常常張開眼睛、打開心靈,注意身邊有否有需要的人,亦提醒我:只要我願意,我擁有很多付出的條件、自由和空間。

Sunday, 3 February 2013

裸辭


人生第一次「裸辭」,寫篇文章作記念。

我才剛學會這內地用語,就趁機活學活用。可以簡單以兩個字概括「未找到工作就辭職」這狀況,很方便。

由於希望盡快幫公司請到代替我的人,所以辭職後將招聘廣告廣傳。大家首先很訝異我辭職,說:「你看起來做得很開心,跟同事又融洽,我還以為你會一直做下去!」

驚嘆完畢大家就問同一個問題:「你到哪裡去?」我答:「沒有到哪裡去,裸辭。」大家更加驚訝,連忙問:「你結婚嗎?」我答:「不是啦,我懷孕了,四個月了,打算在家休養。」剛生育一個月的 聽後歡呼一聲,並說:「你需要什麼育嬰用品,我都可以留給你。」我還說:「實在太好了,可節省不少,謝謝你!」

想不到我裸辭會令人那麼意外,意外到寧願相信我未婚懷孕。

由畢業到現在,我每次都是等找到下一份工作才請辭。這樣工接工,雖然給我一定安全感,但無奈舊僱主往往想我留低直至新人上任、新僱主則多等一天也嫌多,兩者夾攻下我總無法在展開新工作之前停一停,人生彷彿永遠沒有停頓。我甚至試過星期三 last day,星期四 first day,中間連一天之隔也沒有。實驗證明,這樣做是會令人心理失衡的。

那時但凡聽聞身邊有人裸辭,我既羨慕他們的決心,又欣賞他們的勇氣,然後心想為什麼我就是不敢?既然我在最青春最自由的時候也不敢,而年齡和責任只會與日俱增,恐怕往後的日子,更是想也不敢想。

作戰十年我卻忽然裸辭,方發覺,原來並不需要什麼勇氣。反而覺得天經地義。

工作佔人生很多時日,畢業後往往一做就是四五十載。特別香港人,愛將一份全職工作與「責任心」掛勾,誤指有正職工作才是負責任的人,錯晒。大家都以一份全職工作為生活的軸心,其他想做的事都因工作忙碌而耽擱,就連想放個假安靜地休息都變得奢侈(總會接到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和訊息),彷彿只有逃離香港才能耳根清靜。而變態的是,申請放假外遊兩星期,每每疲累過天天上班--休假前晚晚加班交定功課,休假期間卻還誠惶誠恐擔心上司同事不滿,休假後回到公司更得「補償」休假時未做亦無人代你做的事,打開 mailbox 有三百個未讀電郵亦屬等閒……為了離港兩星期,前後加班兩個月。

人生苦短,是否一定要工接工的做下去?是否一定要圍着「正職」團團轉?是否一定要為滿足別人的期望而疲於奔命?

來到這裡,深深呼吸,我好想關心一下自己的感受,做些自己想做的事,例如閱讀,寫作,陪爸媽吃早餐,做瑜珈,睡到自然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