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 February 2013

裸辭


人生第一次「裸辭」,寫篇文章作記念。

我才剛學會這內地用語,就趁機活學活用。可以簡單以兩個字概括「未找到工作就辭職」這狀況,很方便。

由於希望盡快幫公司請到代替我的人,所以辭職後將招聘廣告廣傳。大家首先很訝異我辭職,說:「你看起來做得很開心,跟同事又融洽,我還以為你會一直做下去!」

驚嘆完畢大家就問同一個問題:「你到哪裡去?」我答:「沒有到哪裡去,裸辭。」大家更加驚訝,連忙問:「你結婚嗎?」我答:「不是啦,我懷孕了,四個月了,打算在家休養。」剛生育一個月的 聽後歡呼一聲,並說:「你需要什麼育嬰用品,我都可以留給你。」我還說:「實在太好了,可節省不少,謝謝你!」

想不到我裸辭會令人那麼意外,意外到寧願相信我未婚懷孕。

由畢業到現在,我每次都是等找到下一份工作才請辭。這樣工接工,雖然給我一定安全感,但無奈舊僱主往往想我留低直至新人上任、新僱主則多等一天也嫌多,兩者夾攻下我總無法在展開新工作之前停一停,人生彷彿永遠沒有停頓。我甚至試過星期三 last day,星期四 first day,中間連一天之隔也沒有。實驗證明,這樣做是會令人心理失衡的。

那時但凡聽聞身邊有人裸辭,我既羨慕他們的決心,又欣賞他們的勇氣,然後心想為什麼我就是不敢?既然我在最青春最自由的時候也不敢,而年齡和責任只會與日俱增,恐怕往後的日子,更是想也不敢想。

作戰十年我卻忽然裸辭,方發覺,原來並不需要什麼勇氣。反而覺得天經地義。

工作佔人生很多時日,畢業後往往一做就是四五十載。特別香港人,愛將一份全職工作與「責任心」掛勾,誤指有正職工作才是負責任的人,錯晒。大家都以一份全職工作為生活的軸心,其他想做的事都因工作忙碌而耽擱,就連想放個假安靜地休息都變得奢侈(總會接到與工作有關的電話和訊息),彷彿只有逃離香港才能耳根清靜。而變態的是,申請放假外遊兩星期,每每疲累過天天上班--休假前晚晚加班交定功課,休假期間卻還誠惶誠恐擔心上司同事不滿,休假後回到公司更得「補償」休假時未做亦無人代你做的事,打開 mailbox 有三百個未讀電郵亦屬等閒……為了離港兩星期,前後加班兩個月。

人生苦短,是否一定要工接工的做下去?是否一定要圍着「正職」團團轉?是否一定要為滿足別人的期望而疲於奔命?

來到這裡,深深呼吸,我好想關心一下自己的感受,做些自己想做的事,例如閱讀,寫作,陪爸媽吃早餐,做瑜珈,睡到自然醒。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