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 July 2015

由「受害者」變「同謀」

有一句說話,很有力量:No one can hurt you without your consent. 沒有你的批准,任誰都不能傷害你。
年紀漸長,身邊難免出現婚姻觸礁的人。而會向我訴說的,多是女性。這些女性朋友,往往又多半是關係裡的「受害者」,例如丈夫對她不聞不問、長期受丈夫精神虐待、男方不忠,甚或被男人暴力對待的也有。所以在這裡我暫且用「她」。
當發現伴侶原來不再是她當日認識的那個人,感到震驚、生氣、失望、被出賣、想他改過、屈委、傷心、心痛、無力⋯⋯種種不同感受此起彼落,乃人之常情。可是,過了相當時日、作出過相當的努力嘗試修補後,那男人仍是一如既往,女性朋友再來找我傾訴,說着一年前、兩年前、三年前已說過的話,我就覺得,她其實已不再是這段關係裡的「受害者」,而是她老公的同謀。
是她在容許對方傷害她,他才有能力傷害她。
就如某天在街上閒逛,突然有個潑婦無故以污言穢語向我諸般辱罵,我愈是生氣,她就罵得愈起勁,因為她知道她在傷害我。可是,若我選擇一笑置之,任她再說什麼,也無法傷害我。她繼續做她的潑婦吧,我則踏步向前繼續走我的路。在這件事上,我的位置是超然的。
然而女人在破爛不堪的男女關係中,死守不離,只懂站在同一角落裡任由對方傷害,她就是同謀。她本來有權利、有責任去終止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但她沒有行使那權利,沒有負上那責任。她反而甘願淪為人家門前的地毯,任人踐踏,臉上還寫着 Welcome。
婚姻誓約是一生一世的,固然不輕言放棄。可是,假如對方不尊重那誓約、不尊重那關係、不尊重她這個人,她還死守不放的話,她也就成了不尊重婚姻、不尊重自己的人。
世界那麼大,人生那麼短。凡遇上這種由受害者變同謀的人,我就不禁勸她回頭是岸。尊重自己,離開他吧。Walk away from such a relationship. Move on.
可是,當話題來到這裡,她就忽然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症(Stockholm Syndrome),不停為對方說好話,例如,其實他有時也會待我好;我覺得他還喜歡我;他也不是最差的丈夫;我還沒有足夠證據證實他對我不忠;至少他沒有動手打過我等等。
若要自我催眠,何不閉起雙眼告訴全世界你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為什麼這邊廂在傷心哭訴,那邊廂又在為他開脫?究竟想點。
唔知想點,只知不想離開。
明明不再感到幸福,卻死活不離開,究其原因,除了恐懼,還是恐懼。
先是對將來感到恐懼,認定假如失去了他,就不會遇到另一個人,亦即害怕「孤獨終老」。很難理解為什麼她一口咬定自己不會再遇上另一個人,只是知道,一個人愈是缺乏自信,就愈難吸引人。再者,就算最終自己生活,是否就等同寂寞?與他同床異夢,真的勝過自己一個人?
另一種恐懼來自介意旁人目光。很多人以為離婚等同失敗,害怕被看成失敗者。當然,人們一般都會祝福別人婚姻美滿,可是,假如他們知道她在這段關係中受過的諸般傷害,都會為她感到不值和憤怒。如果有一日,她終於決心離開他,旁人不但不會覺得她失敗,反而,會為她不再當他的「地毯」而鼓掌,為她的勇氣喝采。
可是,她不會離開他。在旁人眼中,只要她踏出那一步,walk away,便海闊天空,就那麼簡單。可是,當局者卻無論如何看不到這條路。她只看到恐懼。她最大的反抗方式,就是在任人欺凌踐踏後,哭着問:「為什麼他那樣傷害我?為什麼他要那樣摧毁我的人生!」
假如她願意掌握自己的人生,又有誰能摧毁她的一生?是她甘願將自己的人生拱手相讓,任人宰割,對方才能當上劊子手。
聽她訴說的人,如果像我一樣一心冀盼引導她脫離痛苦,自己就會很痛苦。承認吧,別人是無法叫醒她的。承認吧,她根本不想醒。又或者,她其實很清醒,她清楚知道她看世界和人生的角度壓根兒就與我的剛剛相反。在我眼中,世界太大,人生太短。對她來說,世界很細(只有他),人生卻太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