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7 November 2012

不為什麼

曾經很多次,他約我會面時手中拿着一束花。他總是在最平常的日子這樣做,令人出其不意。起初我總是問:「為什麼?」他老是訝異「怎會問為什麼的,實在不為什麼」。我於是欣然接受了平白無事他也送花,純粹就為了送花。

上星期在辦公室如常工作,有人送來一束鮮花給我。同事紛紛湊熱鬧,有人問是不是我生日,有問是不是紀念日,有問是否爭執後的表示。我說都不是。「那為什麼?」我說應該不為什麼。一位男同事說:「這你也不明白嗎?他一定做了對你不起的事!」彷彿鐵證如山。

這是他第一次送花到辦公室,我十分驚喜。我將鮮花照片和同事的不同反應上載 Facebook,獲得相當熱烈的回應,不少人表達艷羨並指其男朋友/老公從來不會這樣做;其中一人留言四字:「鬼唔同啲」。

那天我把這束花引發的討論當作趣事告訴英國人,他頓感奇怪,說:「若我看見同事收花,只會說『oh it's so nice』,從來沒想過要議論什麼或問為什麼。『沒有原因』不就是最好的原因嗎?」

沒原因之下送花,對香港人來說是一件會引起疑問的事;而香港人這種反應,對外國人來說又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他問:「你朋友說『鬼唔同啲』,香港男人平日不送花嗎?」我說當然不是全部,但至少我認識的大部分香港男人確實甚少這樣做,「他們都很實際,當然也可能純粹是懶惰吧」。

「但這實在不費多少錢,更毫不費勁啊。」他說。他始終無法理解送花為什麼等同不設實際,他自覺為人也很實際,但這與送花沒有衝突。

不知道算不算文化差異,但我始終沒能令他明白為什麼在沒有原因之下送花/收花,是一件那麼令(香港)人讚嘆/驚喜的事。既然他認為送花給我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事,我就欣然接受好了。(!!!)

每次收花,我都想起一件事。讀中學時一位前輩問我:「男朋友有送花給你嗎?」我說:「沒有!我最討厭收花!」前輩笑說:「女孩子別什麼也說討厭,否則做你男朋友的會很困惑。」他說,男孩子是有鼓傻勁才會想到去花店買花給你,假如換來一句「我最討厭收花」,會很大打擊。

我一直記着他的話。如今收到男朋友送的花,我都毫不吝嗇將我的快樂表露無遺。

花當然美,但收花令人那麼快樂,實在不是因為那束花,而是男朋友想送花給我的這個意念,並將它付諸行動的這舉動--或許就是所謂的「傻勁」。

如果送花不送花是文化差異的話,但願他永遠不要入鄉隨俗。

Monday 26 November 2012

嘻嘻哈哈的喜宴

香港式的喜酒,千篇一律。客觀事實一,很吵,連跟身旁的朋友說話都要聲嘶力竭;主觀感受一,很快就不想再說話。客觀事實二,要排隊拍照;主觀感受二,我不熱衷拍照;客觀事實三,請帖寫明八時開席,沒一次是真的;主觀感受三,好餓,請快開飯;客觀事實四,新人獻辭,歌頌親恩長篇大論感激流涕;主觀感受四,懷疑自己冷血因為此時我總是雞皮疙瘩;客觀事實五,食物很普通;主觀感受五,食而不知其味,這不是能夠享受食物的場合;客觀事實六,請帖和紀念品都精心設計,給賓客留念;主觀感受六,家裡沒空間放雜物;客觀事實七,同場往往會有舊同學、舊同事、舊情人之類,可說是最佳社交場合;主觀感受七,不擅長寒暄,我只想躲在朋友身邊。

出席婚宴,不是我喜歡的節目。不過最近出席了一個48席的婚宴,也一樣的吵、一樣要排隊拍照、一樣九時才入席、食物一樣普通,但卻給人較舒服的感覺。我想主要是因為新人對婚宴的態度不同,而賓客也感受到。

一場48席的婚宴當然是大 project,但之前與準新娘 Y 碰面,她依然輕鬆自在沒有疲態,因為二人不花太多心神在細節上,只是希望大宴親朋,大夥兒開心吃一頓飯。Y 也懶得纖體,覺得無謂。請帖是大紅色傳統款式,非常簡單。近年收的請帖愈見花巧,爭奇鬥艷,有的甚至寄來一本相集,極不環保。當我收到最傳統的喜帖,反而覺得可愛。

婚宴中一對新人竟是跑着跳着進場,二人如平日一樣輕鬆歡樂;在台上與兄弟姊妹跳了一場排練未熟的舞;致辭時新郎說未想好說什麼,只簡單言謝,新娘更沒正式致辭;二人沒在這場合回顧人生,也沒有迫人看他們肉麻流涕。電視播出他們註冊的經過,二人到紅棉路登記處在櫃位前坐下,職員卻說他們沒有登記,一看預約紙才知地點是大會堂!新郎承認:「我沒細看那張紙。」這錯誤實在也太荒謬,大家都笑傻了。在大會堂註冊後,他們對着鏡頭說:「這也結得成婚,飲得杯落!」

Y 和新郎送給賓客的,是每人一張六合彩券,並中途公布攪珠結果。這禮品雖然「市儈」,至少卻是一份賓客會注意的禮物--首先是驚訝於新人的創意,然後會打開來核對號碼,說不定有人中獎,得到意外收穫。可見新人有從賓客角度出發,不是一味自我膨漲。我在婚宴見過最嚇人的紀念品,是以新人婚紗照為圖的年曆卡。

將肖像印成紀念品,把婚宴當成演唱會般換七套晚裝,已很常見。我曾聽朋友訴苦說:有一對夾 band 結緣的新人,真的把婚宴當作演唱會,在 band 友伴奏下他倆高歌一曲又一曲,歌唱其間不發放食物好讓賓客專心聆聽,朋友飢腸轆轆只好強作歡笑。

Y 的婚宴令我感覺較舒服,因為她和新郎雖是當天主角,但卻沒有把自己視為世界的中心,新娘亦沒有變成公主。二人不在意細節,沒有執着於一個所謂「完美」的婚禮,反而錯漏百出,哄堂大笑。置身這場五百多人的晚宴,我仍感受到自己是賓客── guest,而不是用來湊數的其中一人。

Friday 23 November 2012

得來全不費功夫

改變策略,放棄上台買手機,我們到電器店花四千多元買 HTC One S,終於感受到自己是顧客,沒遭冷待,沒被愚弄,不受壓迫,不必排隊。得來全不費功夫,費多點錢就是了。

手機到手,我比他還要高興,說:「太好了!終於買到你想要的手機!」

他說:「對啊。我做了很多 research,看過很多資料,真的覺得這部機很好。但我沒有即時買,而是隔了一段日子再看,『過冷河』後發覺依然最喜歡它,才去買。如今這部機已不是最新款,新款手機一部接一部,也有很多新機比它外型好看,但我還是最喜歡這一部。」

見我笑了,他說:「聽起來很笨吧?」

我說:「不是笨,倒是像求偶一樣認真。」

他笑說:「沒錯,就如我也做了很多關於你的 research 一樣。」

我接着說:「也有『過冷河』。」

如果繼續比喻下去,他便得說「外面女人一個接一個,也有很多比你好看」,這種話可以好 sweet,也可以很危險,所以他沒再延續比喻,而是認真地感謝我陪他走了那麼多路,去買這電話。

Monday 19 November 2012

踏破鐵鞋無覓處 ‧ 二



兩星期後我再陪朋友碰運氣,搜尋那部只獲電訊供應商在門市櫥窗展示卻長期售罄的 HTC One S

終於在 Smartone 花很長時間排隊後,店員說有貨。我們像中六合彩般,想立即帶號碼轉台。多個月費計劃中朋友選用 400MB;單張顯示,他需付 1180 元手機費用,然後每個月給 248 元月費。怎料店員卻一邊滔滔不絕一邊在單張上寫上多個數字和算式,把事情變得很複雜:「你現在一次過付的 1180 元手機費用其實只是按金,我們會分 12 個月回贈給你,即每個月 98 元。」說到月費,他又說 248 元基本費用,加12元隧道費和 35 元多媒體費,即是每月 300 元,但他強調:「實際上你只付 200 元,因為我們每月會回贈 98 元給你。」

由於 Smartone 門店不設座位,顧客站在狹小的舖位聽店員以極快速度翻來覆去玩數字遊戲,看着他把單張劃到花綠綠,是很容易投降說:「你快讓我簽約吧。」我卻想向他說夠了夠了你當我們是豬嗎?

1180 元手機費用假如只是訂金,那麼他們及後分 12 個月『回贈』給顧客的 98 元,亦是顧客的錢,那來『回贈』?當他說到月費時,卻竟又將那 98 元說成是 Smartone『回贈』給顧客的,令人聽下去以為自己每個月只付 200 元就可兼得手機及月費計劃,不是混淆視聽是什麼?就如有人向你借貸十元,卻說:「其實你沒有蝕底的,因為我及後每個月會『回贈』一元給你。」到他每月還你一元時,又向你說:「你看我待你多好,每月給你一元。」

縱不滿手法低劣,但由於 One S 難求,朋友還是打算簽約。但原來「戲玉」現在才出現──由於顧客每個月須付 35 元多媒體費用,店員着我們從 40 多個多媒體 Apps 中選取合用的。

我一直以為,是因為顧客選擇了貨品,所以要付錢。沒想過倒過來:因為顧客被迫要付錢,所以迫着要選些貨品。但這還未算最不合理之處。

朋友很辛苦才在 40 多個 Apps 中選了 BBC CNN 兩個新聞 Apps,店員說這合共只須 30 元,「還剩五元,請你多選一個。」朋友說:「算吧,這裡沒有我想要的,那五元我送給你公司。」店員說:「不行,你一定要選最少 35 元的 Apps,電腦才能將你的合約生效。」

我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即使我不介意你迫我每個月付 35 元買些我不想買的服務,亦不介意將多出來的五元送給你,也不行嗎?」他說:「的確是不行,這是合約規定。」

那 40 多個 Apps 沒有一個是 35 元的,即是說,在只能超額認購的規定下,所有顧客必須付多於 35 元買垃圾。它們的確形同「垃圾」,除了數個新聞資訊外,還有多個賽馬貼士、賭波直擊、星座魔球、通勝宜忌之類,朋友沒有一個用得着。

我說:「你硬要我買些我不想要的 Apps,而它們的售價是沒可能讓人剛好花 35 元,就連買少於 35 元然後將多出的錢送給貴公司也不行,太荒謬吧?」店員對我們的反應似乎同樣感到驚訝,不停為公司辯解:「不荒謬,一點不荒謬。這是合約規定,是合約精神,正如你簽某份合同,你也會跟從合約條款吧?那是同一道理。」朋友說:「條款错,就應該改,而不是霸王硬上弓。」店員繼續重複一個論點:這是合約規定,不能改,不荒謬。

那一刻,假如他說些「人話」,例如「我知很荒謬,不好意思,我會反映的」,或許我們也就屈服了。

即使手機難尋、即使我和他已到了「極度渴望」買成手機的臨界點、即使我們站了接近兩小時並已妥協多次……到了這極荒謬處,我們還是相視一下,然後說:「不能接受,不買。」

及後每每回想,我還是很高興我們沒有屈服。Smartone 當人是豬,我們才不要做豬。

再想清楚,最蠢的是 Smartone--與其巧立名目設什麼 35 元多媒體費用,不如開宗名義把月費定高一點,我們反倒樂意支付,簡單省事。我也不奢求你做生意老實,只是作為這麼一間大公司,竟能令人光顧時有被強姦的感覺,批准這銷售手法出台的管理層,不是太蠢就是太懶了。


(待續)

Sunday 18 November 2012

踏破鐵鞋無覓處 ‧ 一


英國朋友想換手機,上網認真看過很多資料和「機評」後,決定買 HTC One S。我陪他展開買機上台之旅。

說這是一趟旅程並沒有誇張。想不到在香港地想換手機竟會如斯一波三折。我們到一個集齊 One2FreeSmartonePCCW3 門市的商場,上述每間舖都展示着朋友想要的電話,心想今天一定買到吧。先到One2Free排隊,一問之下店員說他們沒有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嗎,他並沒有致電或上網查問便答沒有。我要求他預訂一部,他說他們不提供訂機服務,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Smartone 花了很長時間排隊後,店員同樣說他們沒有 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沒有,他說沒有,但又補充說「即使有我也沒辦法幫你留機,你還是自行到其他分店碰運氣吧」--那究竟是有還是沒有呢?他支吾以對。我們要求他預訂一部,他說最快要等三星期,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PCCW,毫無驚喜,店員同樣說他們沒有 HTC One S,我問其他分店有沒有,他說全線分店都沒有,然後勸我們買 iphone Samsung,又好用又有優惠價云云。

我們拖着疲乏雙腿到 3,這門市有三個櫃位,一是買 Samsung 的專櫃,另一是買 iphone 的專櫃,另一是「其他」。我們在「其他」櫃位前排長龍,iphone 專櫃那邊一個顧客也沒有,但負責該櫃位的店員卻沒有打算幫我們,光坐着無聊。朋友終於忍不住說:「走吧!」

英國朋友問:「這些電訊商是否跟 iphone Samsung 串通了?既然他們不賣 One S,為什麼櫥窗卻展示這部手機呢?他們引得我們排隊,最終卻告訴我們沒有這部機,然後力勸我買其他牌子的,不是很奇怪嗎?」

被遊說的過程中我不知是腳軟還是一時軟弱,也對他說:「要不你也考慮一下 iphone Samsung 吧?」他想了想卻搖搖頭。有時我真佩服這人的堅持。於是我對他說:「沒想過買部 HTC 也會踏破鐵鞋無覓處。我想大部分本來想買 HTC 的香港人,遇到這種情況早就因嫌麻煩而放棄了。怪不得九成香港人都用 iphone Samsung 啦,原來是一場陰謀!美國聯同南韓在香港排斥台灣勢力!」

他見我開始胡言亂語,知道我累了,便說:「走吧。這部舊機反正用了那麼久,再待一會還可以的。改天再看看吧。」


(待續)

Saturday 17 November 2012

我的人生我來負責就是了


練習瑜珈已三年多,上過很多不同種類不同程度不同老師的課,有容易的可當作舒展筋骨,困難的我下課後疲累到幾乎要睡足整個周末,有好玩的不停學習新動作,有節奏慢的我幾乎中途睡着。不同老師不同風格,我都樂於嘗試。不過早前上高溫瑜珈課,我首次遇到一位老師,令我覺得今後避之則吉。

一開始老師就問大家之前一晚什麼時候睡覺。有人答:「我九時就睡,因為我喝醉了。」老師問她為什麼喝酒,我聽不清楚同學如何回應;老師再問大家:「你們覺得人為什麼要喝酒?我從來不喝酒,但大家為什麼喝酒呢?」見沒人回答,他打圓場說,我們下次有機會再討論吧。

課堂中他不停用英語說:「你怎麼停下來?」「你們好慢!」「你的心在哪裡?不!你的心不在這裡!不知走到哪裡去了!」「你在做什麼?我們已在做另一個動作了。」課堂接近尾聲,大家盤膝而坐,他問大家可否再做些更難的動作,未等大家回答,他說:"Say Yes! Always say yes! Yes is always better and healthier than 'no' in all aspects of life!" 然後他再問問題,大家答 Yes,他就滿意了。

瑜珈對我來說不僅是運動,更是冥想,透過集中吸氣和呼氣的節奏與自己交流。過去多位老師亦強調做瑜珈時要用心聆聽身體發出的訊息,以免過度伸展而拉傷肌肉,做不來的就不應勉強。

跟我對瑜珈練習的期望剛剛相反,這位老師似乎在說教、批判、將自己的一套強加於別人身上。字面上 Yes 是比 No 正面,但只要稍微動腦筋,就知道 Yes 不一比定比 No 健康。

由於我自小極度反感別人迫我做任何事情,所以我決定杯葛這位老師的課(雖然對他不會有任何影響)。記得初中時與一位同學成為孖公仔出雙入對,但後來或許她覺得既然那麼熟了便經常要求我陪她到這裡陪她逛那裡,我推卻的話她就生氣。沒有什麼單一事件,只是這種壓迫感使我漸漸疏遠她。

我就是這種「唔迫得」的人,你愈迫我,我愈要向反方向逃走。並非反叛,只是純粹對於別人竟能如此理所當然地迫我跟從他/她的想法做事,而感到徹底驚訝。無法理解。

就像政府說要透過國民教育教我們愛國,就像部分基督徒硬指同性戀者應接受治療,就像亞洲電視用低劣手法就免費電視牌照向政府施壓(卻不思進取不去思考如何提升節目質素以面對將來可能更大的競爭)……我只想對他們說,這是我的人生,我來負責就是了,Please leave me alone.

Monday 12 November 2012

天塌下來也要玩Whatsapp


Skyfall 突顯新舊的對立,新的有代表新生代的 Q、認指紋的手槍,舊的有老爺車 Aston Martin DB5、傳統剃鬚刀。不同角色以不同方式說,the old way is a better way,但結尾 James Bond 卻狠狠把舊宅炸毀。究竟是要保持傳統,抑或破舊立新,似是沒有定論。

正在電影院置身這場新舊交織的夢幻中,坐在我身旁的女人拿出手機玩 Whatsapp,在黑暗中劃出一度耀眼光芒。第一次,我忍。第二次,我再忍。第三次,我開口有禮地請她停止(心裡則罵你這麼沒公德心就不要入戲院看電影失禮自己),她才收起手機。

智能手機是偉大發明,Whatsapp更是造福萬民(大家可以摒棄 SMS 了)。不過它們的出現,同時顛覆了我們的生活,令天涯變成咫尺,模糊了打工仔上下班的界線,亦令很多人無法再專注做一件事。

朋友與我同枱吃飯,心思眼神腦電波卻在跟另一人交流。亦有人連看一場非常「易看」的電影都機不離手。

要一個人專心做一件事,吃一頓飯,看一齣戲,是否真的那麼困難?想到這裡,我就納悶,懷念起手機只能用作打電話的年代。彷彿遠古啊……

當我以為世上重視「專心做事」的人只剩我一個,卻收到朋友電郵,請我將他公司的招聘廣告廣傳,我發現 Job Description 中條件之一是:ability to single-task。我好奇一問,他解釋:「如今人人都假定 multi-task 是優勢,大家有沒有想過那可能是負擔?要找到一個能夠專注做事的人,更加重要,卻愈來愈難。」

這當然不是 smartphone 或 Whatsapp 的錯,它們只是工具,讓「人」選擇如何及何時使用。這是人的問題。太多人連基本尊重都不懂。與我同枱吃飯(單對單的尤甚),卻跟另一人交流,比起男人與老婆做愛時想着情婦更糟--至少老婆可以扮唔知吖。但你雙眼望着手機,手指按着鍵,還要邊玩邊忍不住笑,我無可能扮唔知囉。我未必會浪費精神教訓你,但也不會再浪費時間與你吃飯--不會有下次。

正如飾演 James Bond 的 Daniel Craig 接受訪問時,被記者問及如何看電影中那句 "The old way is a better way",他說,Sometimes the old way is better, and sometimes the old way is not better, I think.” 傳統有好有壞,新事物也必有長有短,只有傻瓜才會一概而論。問題不在於新事舊物,而是最最最基本的--作為人,是否懂得尊重自己尊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