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5 January 2013

病‧假‧


上月20日一則新聞令我印象很深:200912月至20121月期間,郵政署一名40歲員工先後以130張虛假醫生紙,向郵局申領632天有薪病假,騙得21.7萬多元薪酬。廉署介入調查,在他寓所找到約900張醫生紙,揭發他在「淘寶網」買醫生紙,並冒簽以請病假。被告承認39項控罪,包括行使及擁有虛假文件,入獄26個月。

一個人不願上班到一個地步,竟冒險犯法坐牢。

這是名符其實的無恥──毫無羞恥之心。兩年間請病假600多天,幾乎沒上過班,白支薪。為了不勞而獲去編織無盡的謊話、造假、欺騙別人同情心、為同僚造成不便、令上司難做、浪費公帑和資源、以身試法……搞咁多嘢,就是因為懶和貪。

這樣偷偷摸摸騙來的病假,有人竟能安心享用。

卻原來,無論在任何機構工作,總會遇到一兩個經常請病假的人。他們沒有極端到買假醫生紙,而是把請病假常規化,就像女性身體周期一樣,每個月總有幾天。我稱之為「常期病患者」。

奇怪的是,「常期病患者」平日與一般人沒有兩樣,一點不比人虛弱,很多還高大健碩,中氣十足,活躍跳脫。

先旨聲明:一般同事病倒,我一定請他保重,勸他在家休息,不要掛心工作。但「常期病患者」既然不自重,我也不會假惺惺。

而其實,他們也沒興趣惺惺作態。上午請病假半天,下午回到辦公室就嘻皮笑臉喧嚷不休。有的更將昨天「病假日」與朋友派對狂歡的相片上載到 Facebook,任同事 like 爆。

我是個信任人的人,總是往好處想。我想,他們未必是無中生有,或許他們只是對「病」下了個非常廣的定義:但凡頭重重、腳腫腫、肚脹胃氣、皮膚痕癢、狀態不好、宿醉、失眠、賴床、眼腫、心情欠佳、和男友爭執、士氣低落、工作沉悶……都算「病」的一種,都需要在家休息。因此,每個月請病假兩三天,非常合理。

令我困惑的是,「常期病患者」往往有豐富社交生活和廣泛嗜好。你間中會聽到他們說:「今晚約了朋友到蘭桂芳飲酒,胃痛也要去!」「傷風又如何?波一定要踢!」「買了戲票,拐着腿走路也得走。」「機票都訂了,我後天一定要上機!未康復也要飛!」

終於明白,「常期病患者」請病假多少天,與健康狀況沒有關係。歸根究底,是 priority 的問題。他們大概將自我感覺排第一、社交活動緊隨其後、將對工作應付的責任排在隊尾、將別人對他們的尊重排在最後,甚至不在列隊中。

對於不自重的人,你無論如何苦口婆心,肺腑之言也只會跌入黑洞。某次我做了個小手術,醫生給我七天病假,但三天後我便上班。一名「常期病患者」看到我的病假紙,問:「醫生給你七天,你為什麼不用盡它?」我說:「我既已康復,知道自己可以工作,便回來。」我的準則向來如是--若非真的無法工作,我亦會上班如常。我是有需要才請病假,不是按醫生給我多少天病假而定。她望着我輕輕一笑。翌日十一時,不見她的蹤影。我致電給她,電話響了很久她才接聽,我明顯吵醒了她。「你為什麼不上班?」她如夢初醒:「吓……哦……不好意思,我有點不舒服,今早請病假可以嗎?」

「常期病患者」還有一個特徵:他們間中會埋怨事業發展不如人,苦苦思量:「憑我的聰明才智,怎麼就無人賞識?」

1 comment:

  1. 我也見過這些人哩~常周一請假...真係..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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