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9 November 2012

踏破鐵鞋無覓處 ‧ 二



兩星期後我再陪朋友碰運氣,搜尋那部只獲電訊供應商在門市櫥窗展示卻長期售罄的 HTC One S

終於在 Smartone 花很長時間排隊後,店員說有貨。我們像中六合彩般,想立即帶號碼轉台。多個月費計劃中朋友選用 400MB;單張顯示,他需付 1180 元手機費用,然後每個月給 248 元月費。怎料店員卻一邊滔滔不絕一邊在單張上寫上多個數字和算式,把事情變得很複雜:「你現在一次過付的 1180 元手機費用其實只是按金,我們會分 12 個月回贈給你,即每個月 98 元。」說到月費,他又說 248 元基本費用,加12元隧道費和 35 元多媒體費,即是每月 300 元,但他強調:「實際上你只付 200 元,因為我們每月會回贈 98 元給你。」

由於 Smartone 門店不設座位,顧客站在狹小的舖位聽店員以極快速度翻來覆去玩數字遊戲,看着他把單張劃到花綠綠,是很容易投降說:「你快讓我簽約吧。」我卻想向他說夠了夠了你當我們是豬嗎?

1180 元手機費用假如只是訂金,那麼他們及後分 12 個月『回贈』給顧客的 98 元,亦是顧客的錢,那來『回贈』?當他說到月費時,卻竟又將那 98 元說成是 Smartone『回贈』給顧客的,令人聽下去以為自己每個月只付 200 元就可兼得手機及月費計劃,不是混淆視聽是什麼?就如有人向你借貸十元,卻說:「其實你沒有蝕底的,因為我及後每個月會『回贈』一元給你。」到他每月還你一元時,又向你說:「你看我待你多好,每月給你一元。」

縱不滿手法低劣,但由於 One S 難求,朋友還是打算簽約。但原來「戲玉」現在才出現──由於顧客每個月須付 35 元多媒體費用,店員着我們從 40 多個多媒體 Apps 中選取合用的。

我一直以為,是因為顧客選擇了貨品,所以要付錢。沒想過倒過來:因為顧客被迫要付錢,所以迫着要選些貨品。但這還未算最不合理之處。

朋友很辛苦才在 40 多個 Apps 中選了 BBC CNN 兩個新聞 Apps,店員說這合共只須 30 元,「還剩五元,請你多選一個。」朋友說:「算吧,這裡沒有我想要的,那五元我送給你公司。」店員說:「不行,你一定要選最少 35 元的 Apps,電腦才能將你的合約生效。」

我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即使我不介意你迫我每個月付 35 元買些我不想買的服務,亦不介意將多出來的五元送給你,也不行嗎?」他說:「的確是不行,這是合約規定。」

那 40 多個 Apps 沒有一個是 35 元的,即是說,在只能超額認購的規定下,所有顧客必須付多於 35 元買垃圾。它們的確形同「垃圾」,除了數個新聞資訊外,還有多個賽馬貼士、賭波直擊、星座魔球、通勝宜忌之類,朋友沒有一個用得着。

我說:「你硬要我買些我不想要的 Apps,而它們的售價是沒可能讓人剛好花 35 元,就連買少於 35 元然後將多出的錢送給貴公司也不行,太荒謬吧?」店員對我們的反應似乎同樣感到驚訝,不停為公司辯解:「不荒謬,一點不荒謬。這是合約規定,是合約精神,正如你簽某份合同,你也會跟從合約條款吧?那是同一道理。」朋友說:「條款错,就應該改,而不是霸王硬上弓。」店員繼續重複一個論點:這是合約規定,不能改,不荒謬。

那一刻,假如他說些「人話」,例如「我知很荒謬,不好意思,我會反映的」,或許我們也就屈服了。

即使手機難尋、即使我和他已到了「極度渴望」買成手機的臨界點、即使我們站了接近兩小時並已妥協多次……到了這極荒謬處,我們還是相視一下,然後說:「不能接受,不買。」

及後每每回想,我還是很高興我們沒有屈服。Smartone 當人是豬,我們才不要做豬。

再想清楚,最蠢的是 Smartone--與其巧立名目設什麼 35 元多媒體費用,不如開宗名義把月費定高一點,我們反倒樂意支付,簡單省事。我也不奢求你做生意老實,只是作為這麼一間大公司,竟能令人光顧時有被強姦的感覺,批准這銷售手法出台的管理層,不是太蠢就是太懶了。


(待續)

3 comments:

  1. 不如唔好上台買啦,直接去先達d電話舖買一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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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個「回贈」概念,也是我一直以來的不滿﹗明明是我付的錢,但電訊商卻說成是每月「回贈」給我,又說我的的月費可因此便宜了。幸好我念數學出身,才明白箇中道理。有些不喜歡聽數字的朋友,早就因為怕麻煩而草草簽約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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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些就是商家的手法,要賺都盡,佢地嘅管理層,不是太蠢、太懶,而係太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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