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立醫院做產科檢查或出席產前講座,醫院職員都多次強調,丈夫的支持如何重要。在入院須知等文件中,亦一直以「丈夫」一詞稱呼胎兒的父親,亦只准產婦的「丈夫」陪同分娩。
我是個所謂典型的個案,孩子是所謂的「婚生子女」,即是有媽媽、有爸爸,而父母是合法夫妻。因此,這種說法對我來說是準確的;我亦欣賞醫院職員那麼鼓勵及重視男方的參與。
可是,心裡始終隱隱感到不安和不妥。
這種說法,背後下了很多假設(Assumptions)。首先,他們假設胎兒的父親已跟孕婦結婚。那樣子,是漠視不打算結婚的產婦或未婚媽媽的感受,間接給她們壓力,令她們感到懷孕產子等同要跟孩子的父親結婚。外國很多情侶,一起生兒育女但始終沒有結成夫婦,孩子的父親並不一定等如女人的丈夫。
第二,他們假設孩子的父親都在孕婦身邊,陪她經歷懷孕與生產過程。然而,並不是人人那麼幸運,有些孕婦因為種種原因,已與孩子的父親分開,當她們聽到醫護人員「丈夫」前、「丈夫」後的,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第三,他們假設那位擔任孩子父親角色的人,都是男性。抹煞了其他種種可能,例如孕婦決定讓媽媽、姊姊、妹妹、同性朋友或同性戀朋友擔當孩子父親的角色。
在英國,醫院對產婦一般不以「丈夫」稱呼那位陪伴她經歷懷孕與生產過程的人,他們是用 birth partner。孕婦的 birth partner 可以是她的親人、朋友,醫院不會過問他們的關係,但求孕婦在十月懷胎的過程中,有一個可以信賴的人在身邊,給予她支持。
單單一個稱呼,反映香港是個多麼保守的社會,彷彿只看到傳統家庭單位的存在,誰來顧及非主流家庭成員的感受?
而這種慣性的保守態度,由一個嬰兒的出生,一直延展到孩子的成長和學習階段。
朋友在女兒出生後不久與丈夫分居,與女兒搬回娘家住。小女孩得到母親悉心照顧,又與外公、外婆、姨姨和舅舅們住在一起,份外親密,得到外婆家所有人的厚愛,似乎並未因為在單親環境下成長而感到欠缺。
可是,隨着小女孩踏進入讀幼稚園的年齡,朋友開始擔心。她說,看到身邊很多例子,孩子一旦入學,就難免學習家庭的概念,很多功課都與「我的爸爸」、「我的媽媽」有關,例如自製全家福,在「爸爸」一欄得貼上父親的近照、在「媽媽」一欄則貼上母親的近照;到父親節要學習畫領帶送給爸爸,母親節則用紙巾摺成花朵送給媽媽;學習唱頌以「我愛我的爸爸」和「我愛我的媽媽」為歌詞的歌謠等等。
朋友當然早已預備好,女兒懂性後便得向她解釋她的家庭狀況,盡能力讓她明白自己在充滿愛的家庭成長,不必因為與其他人的家庭環境不同而感到自卑。但是,當學校不斷「提醒」孩子,他或她與一般孩子不同,那麼單親家長單方面的鼓勵和開導,又是否足以讓孩子繼續快樂、自信地成長?
學校教師在教導家庭概念的同時,如何顧及單親家庭孩子的感受,不容忽視。一個孩子如何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就是這樣子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