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1 December 2013

變態老闆

與英國人平日下班後見面,很多時都會問問對方:「How was your day?」然後互相訴說當天在辦公室發生了什麼事、什麼人說了什麼話。

那天晚上我們互相傾訴後,英國人笑說:「我們對上一次告訴對方:『Oh I had a great day at work!』是幾時?」

太遙遠了,遙遠到令自己疑惑,究竟我是否真的曾經在下班回家後,驚嘆過「上班真開心」?我有過這心情嗎?

在這裡生活的第一年,英國人已經發現香港有一點很不妥:「為什麼幾乎所--有--人--都慘被老闆欺壓?」

來香港前他在英國、美國、法國、愛爾蘭都生活過,他說:「當然每個地方都有人受上司欺壓,但在香港,這現象最是 prevalent。」

在香港,庸碌、無能,甚至變態的管理人多如天上繁星,將之說成是一個普世現象、是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一點不誇張。只要在香港職場打滾過三五七年的人,你我她他她和他,總曾遇過幾個。

每當三五知己圍坐一起,都說想辭職、想轉工、想退休。那麼想脫離自己的工作,往往是因為想擺脫那個磨損你身心健康的人。聽得太多看得太多,若然要列舉變態老闆的經典惡行,實在毫不費勁就可以如數家珍(以下全是真事,只是為免臃腫故省去過多的細節):

朋友一直覺得被情緒如鐘擺的女上司針對,捱了大半年後決定辭職。女上司聽罷狂躁發作,將朋友困在其辦公室,說不接受她的請辭。朋友說辭職只要單方面提出就是了,女上司死纏爛打,又迫又罵。朋友很冷靜地說,已經決定了,並舉步欲離開,她竟站到門前不讓她走,繼續痛心疾首地罵她。本性斯文的朋友就此被困密室三小時,慘被惡女死纏。逃出生天後,外面的同事都紛紛追問:「發生什麼事?我聽到她在裡面不停大叫!」

患了四十年末期公主病的女上司無論落什麼 order 都「即刻要」。朋友的辦公桌最接近女上司辦公室門口,故長期處於戒備狀態。每天聽到她的高跟鞋國國聲走到某同事身邊,叫他找什麼什麼給她,落 order 後回到辦公室坐定三分鐘後,向門口高呼:「得未呀?」同事回應:「我做緊。」女高音說:「幾時先得呀?」同事口震震:「唔……給我五分鐘。」女高音尖叫:「五分鐘?我而家要呀!」同事無聲繼續全速趕工。兩分鐘後,女高音用力將文件往地上一擲並高叫:「快啲啦得未呀!?」我可憐的朋友,每天就活在這暴力環境中,提心吊膽。

不過,女高音總算是明刀明鎗。另一朋友的老闆 M,某天吩咐他做些 research,並問他預計何時可以交貨。朋友趕着完成其他工作,便回電郵說:星期四交給你可以嗎?M 回答說沒問題。第二天,朋友的直屬上司 C 訓斥他一番,指他不應將老闆 M 吩咐的工作拖延至星期四,老闆要的東西,應立刻交貨。朋友醍醐灌頂,領悟到即使老闆白紙黑字說「沒問題」,真正的意思原來是:極度不滿,不滿到立即向其他人投訴,並找人好好教訓他一頓。

安排部門兩位老闆於新年與生意伙伴茶聚,距離茶聚還有一星期,籌備時間還多,但男老闆卻於星期六晚上 11 40 分傳來短訊,要求與另外四位同事 conference call。假如是急事,大家都樂意做。可惜,他心焦如焚要討論的,是茶聚當日他應穿什麼顏色的衣服。問題是,大家心底狂罵,但又不敢違抗聖旨,陪他討論到凌晨。

獲公認無能的女上司,為了宣示自己的能力,以刁難同事及批評別人為己任。同事知道她是控制狂,故在一項工作展開前,交了份鉅細無遺的計劃書給她。她說,太詳細了,我那有時間看那麼多?再做。同事交上簡單版,她說,這個和那個你都沒有寫出來,再做。同事說,這些都在詳細的版本上,但當時你說太詳細。她便說:那個版本太亂,不行!同事問,如何亂?她說,我不要以日子排序,應以工作類別分類。同事又做了一個重新分類的詳細版計劃給她,她說,還是亂,再做。同事問,如何亂?她說,總之我看不明,總之你做得不好,再做!如是者,到那項工作完成時,她還在要求同事做計劃書。

我還可以繼續不費吹灰之力地舉例舉到天荒地老。

究竟為什麼,香港充斥着這些情緒失控、自私自利甚至心懷不軌的上司或老闆?香港本來多少滿腔熱血的大好青年,就因為天天活在這些老闆的淫威下,消磨精力,浪費青春,拉鋸纏擾,轉個神來望望自己,竟已變成了老油條。變態上司普遍到一個地步,令香港打工仔將標準和要求降到無法再低;試過很多次朋友預備上新工,總會滿心期待合什雙手說:「希望我新老闆正正常常吧!」

大家只敢期望老闆「正常」!有個「正常人」做老闆,彷彿已洪福齊天,年底一定要還神。我從沒聽人說過:希望我老闆有領導才能、希望他能夠發揮我的潛能、希望她可以加深團隊精神、希望他能激起大家的創作力、希望他知人善任……別忘記,這些才是作為管理層或領袖應有的質素啊。可是,可憐的香港人不敢奢求。我們只是卑微地祈求,老闆不是癲的。

苦苦思量,為什麼香港充斥着這些老闆?為什麼他們能夠上位?有人說,因為這種自我中心的人才會為了利益不擇手段,見高拜見低踩,便能踏着別人的肩膀上位;相對下,一般正常人或具同情心的人,就不願這樣做了。

假設這說法成立,那麼,容許這些人上位的最高層,眼光是否有點問題?好吧,即使起初被矇騙了,管理層假如真的關心僱員的話,想必從種種跡象看到不妥吧?例如大家怨聲載道,臉如死灰,人才流失有如走馬燈……可是,無論如何,很多變態老闆地位依然穩如泰山,或許這就反映,這些老闆的老闆,也不過是麻木不仁的老闆罷了。此地不宜久留。



註腳:當然,香港是有好老闆的。幸運的我也遇過。只不過他們是稀有品種,說出來大家難有共鳴,故在此不贅。